關于“法幣”你知道多少
2020-04-02 16:09:28 來源:
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發行的貨幣。1935年11月4日,規定以中央銀行、中國銀行、交通銀行三家銀行(后增加中國農民銀行)發行的鈔票為法幣,禁止白銀流通,發行國家信用法定貨幣,取代銀本位的銀圓。各金融機關和民間儲藏之白銀、銀元統由中央銀行收兌,同時規定法幣匯價為1元等于英鎊1先令2.5便士,由中央、中國、交通三行無限制買賣外匯,是一種金匯兌本位制??谷諔馉幈l后,政府實行外匯統制政策,法幣成為紙幣本位制貨幣。限期收回其他紙幣。并且規定一切公私款項必須以法幣收付,將市面銀圓收歸國有,以一法幣換銀圓一元。法幣初期與英鎊掛勾,可在指定銀行無限兌換。1936年國民政府與美國談判后,由中國向美國出售白銀,換取美元作為法幣發行的外匯儲備,法幣改為與英鎊及美元掛鉤。 1948年8月19日被金圓券替代。
二十世紀20年代與30年代之交,中國因受國際金價及銀價波動的影響,白銀不斷外流,銀本位幣制難以維持,國內的貨幣發行也未趨統一,雜亂不堪。在此背景下,南京國民政府實行該貨幣政策。
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,國民黨政府采取通貨膨脹政策,法幣急劇貶值。1937年抗戰前夕,法幣發行總額不過14億余元,到日本投降前夕,法幣發行額已達5千億元。到1947年4月,發行額又增至16萬億元以上。1948年,法幣發行額竟達到660萬億元以上,等于抗日戰爭前的47萬倍,物價上漲3492萬倍,法幣徹底崩潰。
1937年抗日戰爭前,法幣的總發行量不超過14億元。1937年抗戰開始至1941年英美參戰前,日本為破壞中國后方經濟,在日占區強行以日本發行之貨幣收兌法幣,再加上以走私物資套得法幣,送往上海兌取國民政府的外匯。國民政府分別從英國及美國得到超過一千萬英鎊及五千萬美元貸款,但仍不足支持法幣匯價。至1940年起,取消無限制外匯買賣。于是法幣的價值開始下跌。
1948年5月后,由翁文灝出任行政院長,王云五被任為財政部長,開始籌劃另一次貨幣改革,以金圓券取代法幣。